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要求,全力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违纪处分条例》等,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本科生、专科生、中等职业学生、留学生。
二、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一)在信息采集工作中不配合、不据实填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密接(次密接)人员等信息被学校查实的;
(二)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离校、返校的;
(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防疫工作管理要求,不执行非必须不外出管理规定,未履行情假手续,采用隐瞒欺骗手段离开学校的;
(四)伪造、冒用有关证明、证件、凭证的;不配合值班人员、门卫等查验手续的;
(五)故意破坏学校围墙及疫情防控设施,情节轻微的;
(六)翻越或穿越学校围墙私自外出的;
三、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一)隐瞒外出或返校前行踪轨迹、健康状况、密接(次密接)人员等信息的,被大数据或流调查实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制造或散播疫情相关谣言的;
(三)故意损坏学校围墙、疫情防控设施,情节较严重的;
(四)知错不改,再次翻越、穿越校园围墙私自外出或因翻墙造成本人及他人身体伤害的;
三、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严重者开除学籍:
(一)隐瞒外出或返校前行踪轨迹、健康状况、密接(次密接)人员等信息的,被大数据或流调查实引发疫情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制造或散播疫情相关谣言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引发疫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受到法律处罚的。
(四)屡教不改,翻越或穿越校园围墙三次(含)以上者。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