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系党总支
党课、团课教育培训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党、团课是对党员、团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为了对我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保证党员质量,特制定党课培训制度。
第二条 每个入党积极分子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参加党课、团课培训,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
第三条 如本制度中某条款需要增减或修改,总支委员均有权提出议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或党支部三分之二成员通过后便可作出更改,并及时作出公示。
第四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医学技术系党总支,最终解释权归系党总支委员会所有,委员会保留其修改权。
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二、党课安排
第六条 根据学校党委、团委的相关安排,一般每个学期安排一期党课培训,团课培训若干。
第七条 每期党课培训均有名额限制。各班级需要根据限定名额,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上报具体名单到党支部,逾期无效。
第八条 参加党课培训的条件
(一) 思想上进,综合表现良好,无重大和违纪处分记录。
(二) 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上交入党申请书。
第九条 党课培训一般由学校领导或总支书记主持授课,授课的内容包括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邓小平理论、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工作任务、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教育等有关知识,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方法等。重点是进行党性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桥梁骨干作用
三、课堂要求
第十条 严格考勤,每次学习活动,学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负责人处签到,迟到者不予补签,禁止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在听课时,学员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就坐,党校将随时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态度端正,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学习。严格遵 守课堂纪律,保证课堂秩序。专心听讲,做好笔记,认真自学,积极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围绕中心议题事先准备好发言提纲。
第十二条 严禁出现睡觉、相互讲话、做作业、看课外书籍、玩游戏、玩手机等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四、考勤纪律
第十三条 学员应在每节课前进行考勤签到。相关负责人将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学员日常考评成绩。
第十四条 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学员,课前填写请假条并经负责老师签字批准后交组织部负责人备案;学员请假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课时。
第十五条 无故不参加者记旷到一次;旷到三次或三次以上着取消其考试培训资格。
第十六条 对违反其他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考试培训资格。
五、考试纪律
第十七条 党课培训结束后,需要进行系党总支举行的党课结业考试。考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主要为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 考试纪律与平时课程纪律一样。此外,只要出现考试作弊,取消党课资格和以后上党课和发展资格。
六、结业要求
第十九条 学员应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地点上交学习心得、思想汇报等相关材料,并保证所交材料的质量。
第二十条 参加党课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十一条 对平时考勤有多次违纪记录的学员不予以评定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 对于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结业考试、学习心得合格,培训期间无不良表现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考试中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结业、不准补考。
七、积极分子确定
第二十三条 凡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分数要求,然后才考虑以后的组织发展问题。凡是成绩达不到要求者,自愿参加下一次党课结业考试或学院组织的党的知识考试。否则,党员发展不予以考虑。
八、其 他
第二十四条 系党总支要在整个党课培训中配合学校党委、团委做好相关的工作安排,做好总结并及时汇总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