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技系党总支党建工作纪实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经系总支研究,决定在所属支部推行党建工作履职纪实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纪实对象
党支部及支委成员。
二、纪实内容
纪实内容主要是各党支部及其支委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安排部署。包括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参加或召开本单位党组织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分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安排部署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等情况。
2.党内会议。包括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等会议情况。
3.学习教育。包括党课、网络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考试、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情况。
4.组织生活。包括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会议情况。
5.党内活动。包括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创先争优”、“对照党章找差距”、“重温入党誓词”、“集体政治生日”等活动情况。
6.联系服务。包括开展联系班级、联系党员、联系师生家长、志愿服务、党内走访慰问等情况
7.廉政建设。包括纪律教育、廉政谈话、作风建设等情况。
8.督查检查。包括安排开展和接受党建督查工作情况。
9.问题调研。包括对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情况。
10.党建工作的其他方面。
三、纪实要求
1.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详细记载本支部推进落实党建工作情况,分门别类收集、整理、记录党务工作、党内各种会议、各类活动等党建工作相关资料,建立《党建工作台账》,以备检查和对责。
2.各党支部书记要集中精力抓主责主业,切实担负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每个月履行党建工作职责2次以上且全年不少于25次,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每个月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不少于2次。
3.履职纪实要有相关文件、工作笔记、资料照片等原始材料佐证,其中相关文件、资料、照片等应与 “三会一课” 记录、个人工作笔记一致,班子成员工作有交叉或同时参加本单位相关会议、活动的,要相互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