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医专党〔2019〕80号
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关于转发
《南阳市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附院党委:
现将《中共南阳市委关于印发<南阳市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发[2019]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南阳市委关于印发<南阳市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
中共南阳市委关于印发
《南阳市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南阳市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阳市委
2019年11月25日
南阳市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的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省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省纪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我市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开展以案促改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围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化风成俗,密切联系群众,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巩固提高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重点学习对照省纪委《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温建明等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委书记刘中青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要求,围绕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问题整改,强化监督问责,通过以案促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巩固全市作风建设成果。
二、警示和整改对象
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
三、方式方法
以案促改工作集中开展两个月,不划阶段、不分环节、不层层出台方案,各项工作任务一体推进。
(一)警示教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采取不同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文件,学习《关于南阳市宛城区温建明等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书记刘冬青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等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党员干部要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对表对标,更加注重从政治上看问题,对照案例学、对照文件学、对照上级精神学,结合工作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警示教育要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
(二)查摆剖析。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对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清单,深刻查摆剖析,逐一列出问题。党委(党组)要严格对照主体责任检查清单逐项查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集体研究,重点查摆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查找问题要精准,防止大而化之,隔靴搔痒,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党委(党组)书记既要对照“第一责任人”检查清单逐项查摆,又要对照党员干部检查清单逐项查摆,既要查摆相关措施是否落实,又要查摆在落实成效上是否存在差距,既要带头认领党委(党组)查摆的问题,又要防止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切实在查摆过程中发挥“头雁”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党委(党组)查摆出的问题,对照“一岗双责”检查清单找问题、查症结,防止以他人问题代替自身问题,以旧问题代替新问题;纪委(纪检组)要严格对照监督责任检查清单,重点查找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遮掩短板,不敷衍问题,不回避矛盾;全体党员干部都要严格对照党员干部检查清单,查具体表现,查产生原因,既要查“八小时以内”,又要查“八小时以外”,防止以工作业务问题代替思想政治思想问题。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逐人逐项就查摆出的问题在会上作出剖析、检讨。各级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全程督导,重点检查问题是否找准、剖析问题是否深入、检讨是否深刻等。各级党委(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10日前要报上级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报告会议准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班子及个人查摆剖析情况等。各级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审核报备材料,审核不过关的不予批准召开并责令重新报备,再次审核仍不过关的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整改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研究思考,逐一对应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措施要具体、明确、可操作,防止稿纸上整改、虚假整改。党委(党组)整改台账要集体研究,领导班子成员整改台账要经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核,党员干部整改台账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
加强整改落实,实施对账销号。严格按照整改台账要求,逐个解决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紧盯不放,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对账销号制度,一周一销号,一月一统计,对经审核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整改问题要突出全员参与,突出群众监督,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针对本地、本单位查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采取得力措施,抓实抓细,确保整治效果,专项整治情况要以适当的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通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下级党委及其“一把手”的监督,切实开展同级监督,对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四风”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深挖细查、不留情面,对不收敛、不收手、仍然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严肃通报曝光,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贯穿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对在查摆剖析中主动说明问题、主动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查摆问题不实不细、对组织隐瞒的,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五)建章立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查摆剖析、整改落实、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研究分析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配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部管理制度,一件事情一件事情规范,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文广旅旅局、市扶贫办等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宛发[2018]9号)及分工方案要求,针对突出问题,立足职能定位,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政策界限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体系。
(六)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以案促改全程监督,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实时掌握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指导工作扎实开展。要强化以案促改效果评估,按照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的要求,采取走访了解、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把真实情况反应出来,重点评估警示教育是否覆盖到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是否触及灵魂;查摆剖析是否深入细致,是否有针对性;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操作,是否真查真改;专项整治是否切中要害,是否立竿见影;建立的制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能够贯彻执行。对于以案促改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没有实际成效的,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南阳市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市级领导干部任成员,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职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对全市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评估。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领导,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
(二)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认真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指导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利器,强化对以案促改工作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三)务求实效。要创新方式方法,把以案促改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融入日常工作中,与破解难题相结合,与提高工作质量相结合。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