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系直属党支部
关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一、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促进系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据我校《关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对象是:党支部及系部领导干部。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考核对象履行以下职责的情况:
(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我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认真执行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
(六)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七)自身廉洁从政,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认真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八)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不廉洁行为。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
五、党支部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内容,要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每年对照责任制要求自查一次,并向校党委、纪委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
医学技术系直属党支部
200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