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
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组织部与校纪委(监察室)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干部监督的合力,提高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现就建立我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依据,充分发挥校组织部、纪委(监察室)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利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成果,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干部监督信息,适时分析我校中层和副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并结合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能,认真抓好落实,积极推动我校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主要职能
围绕加强对全校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副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选拔任用工作,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具体任务是: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文件,有关领导的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通报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或提出建议;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的做法和成效,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通报拟出台的有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听取意见;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有关工作;研究落实校党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三、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校纪委(监察室)、组织部、综治办、审计处、社区居委会、党办、校办等部门组成。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
四、工作方式
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方式:召开会议、信息通报和当面交谈。联席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信息通报一般为一月一次,各成员单位要如实填写《干部监督信息交流报送表》,由承办科室负责填写,经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每月底报校党委组织部。
五、承办内容
纪委(监察室):对反映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或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问题;对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的中层和副科级领导干部,适时通过适当方式通报校组织部;对中层和副科级干部的终审判决情况及时通报校组织部;及时反馈校组织部送达的考察对象廉政建设,有无违纪违法方面的情况;向联席会议通报中层和副科级干部查处情况。
组织部: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在干部考察或受理来信来访时,发现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向校纪检(监察)部门了解考察对象在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每年年底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确定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及沟通有关工作情况;汇总各成员报送的干部监督信息;对拟提任人选向成员单位函调有关情况等。
综治办:对校属单位主要领导完成综治目标情况适时通报校组织部;对未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中层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否决,不得评先授奖,晋职晋级,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查究,提出党纪政纪处分意见,将情况通报校组织部;及时反馈校组织部送达的考察对象综合治理方面的情况。在治安管理、侦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中层和副科级干部参与赌博、嫖娼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问题以及在“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中涉嫌中层和副科级干部的问题,适时通报校组织部;及时反馈校组织部送达的考察对象违纪违法方面情况。
校审计处:承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成员单位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沟通,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及时反馈校组织部送达的考察对象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情况。
社区居委会: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中层和副科级干部,应及时通报校组织部并提出处理建议;对未完成人口计划造成人口失控的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一票否决,不得晋职晋级,对问题严重的要提出党纪政纪处分意见,并将情况通报校组织部;及时反馈校组织部送达的考察对象计生方面的情况。
党办、校办:对来信来访中反映中层和副科级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或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问题,应通报校组织部;对反映中层和副科级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应及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反馈校组织部送达的考察对象信访方面的情况。
六、组织协调
联席会议由校组织部负责召集,党委副书记主持。在校组织部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了解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严格按照各单位(部门)的职能,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到位,确保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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