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促进各单位的改革与发展,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成员原则上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学校中层干部组成,必要时可扩大到在职副科级干部。中心组组长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负责组织成员定期学习。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接受党委宣传部的宏观指导,每学期要制定学习计划,集中学习要有记录、有考勤。
三、学习时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除安排好教职工的学习外,中心组学习一般情况每月集中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四、学习方法。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思想实际和个人实际,撰写心得体会。
五、学习要求。中心组成员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要按照中央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团结,促进工作。
六、各中心组组长每学期末将学习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宣传部将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促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