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系联系家长工作制度
为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合力,对每一位学生及其家庭负责;同时也为了规范我系学生管理,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提高系科学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我系在校学生,均须建立学校与家长沟通渠道。沟通渠道的建立由各班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学生须向系部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包括家长姓名、家庭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如上述信息变更,学生应及时告知系部。如学生不提供联系渠道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有效,由此影响学校与家长沟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二条 每学期结束或者开学初,学生工作有关教师应与重点学生家长联系,适时且实事求是的通报学生已经取得的成绩或者还存在的问题,同时应保留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学生本人不得截获信件,若学生本人截获信件,影响学校与家长沟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三条 凡学生有下列情况者,应及时与家长联系。联系内容、联系方式、联系要求如下:
1.获省级以上奖励表彰原件或电话记录;
2.校级竞赛一等奖表彰原件或电话记录;
3.校级一等奖学金原件或电话记录;
4.受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通报文件原件或电话记录;
5.3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警示通报或电话记录;
6.严重违纪行为,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含留校察看)有关文件及通报(要求家长来校)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7.留、降级或开除、退学情况有关文件及通报信件(要求家长来校)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8.其他情况意外伤害或病危通知(要求家长来校)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9心理危机或突发事故通知(要求家长来校)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10.每年开学一个月后仍累计欠学费1000元以上通知信件留存根或电话记录。
第四条 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工作有关老师要热情接待来访的学生家长,学生家长来信来电也要及时回复。